
資料圖片:網友曝光劉麗潔借用的越野車。
中國日報網消息: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倫貝爾市有關部門于20日對阿榮旗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麗潔乘坐“豪車”問題聯(lián)合作出決定,對其給予黨內警告和行政警告處分。劉麗潔已向有關部門提出辭職。
調查顯示,阿榮旗人民檢察院現(xiàn)有辦公、辦案用車10臺,其中劉麗潔擔任檢察長后購買4臺。2009年10月16日,劉麗潔所乘坐的別克林蔭大道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阿榮旗檢察院自2009年10月27日至11月26日,借用阿榮旗第一建筑公司大眾途銳越野車一輛供公務使用。該車價值78萬元,使用期間掛過蒙OE0729號車牌。
調查結論認定,劉麗潔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央關于廉潔從政的要求,根據有關規(guī)定,有關部門決定給予劉麗潔黨內警告處分和行政警告處分;責令本人作出深刻檢查,并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