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wǎng)消息: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下發(fā)《關(guān)于2010年執(zhí)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政策的通知》,從緊掌握投機、投資性購房的公積金個貸。新的一年里,人均住房面積低于上海全市平均水平,再次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限額為40萬元;若有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限額為60萬元,比此前低了20萬元。
相應(yīng)地,只有一個人貸款的家庭,最高貸款限額為20萬元;若有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限額為30萬元。
通知還規(guī)定,對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且有兩個人及以上參與貸款的借款家庭,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限額仍為60萬元;若有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限額仍為80萬元;只有一個人貸款的家庭,最高貸款限額仍為30萬元;若有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限額仍為40萬元。
不過,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人均住房面積低于本市平均水平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仍繼續(xù)執(zhí)行不低于所購房屋總價款的兩成。
來源:大眾網(wǎng)-齊魯晚報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