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wǎng)消息:北京市民朱福祥在等國務院法制辦的回復——2月10日,趕在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結束之前,他將7000多名北京市民參與簽名的相關建議,送到了國務院法制辦。
朱福祥說,他位于北京海淀區(qū)的家正面臨征收(拆遷),另一個靠前的簽名者王志勇則有被捆綁扔出房屋的暴力拆遷經(jīng)歷,他們覺得在新中國60年歷史中公開征詢法律意見的機會很少,于是決定抓住這個行使參與權的機會。這份建議書由相關法律專家代寫,7000多名簽名者絕大多數(shù)有過不愉快的拆遷經(jīng)歷。
在這份建議中,他們希望新條例的適用對象除了“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外,增加“對農村集體土地經(jīng)過征用程序轉為國有建設用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因為城市郊區(qū)伴隨著集體土地征用過程中的拆遷問題比城鎮(zhèn)拆遷更加嚴重,有時簡直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因此迫切需要將其納入條例規(guī)范。
他們還建議,征求意見稿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公共利益的需要,包括:……”應修改為“本條例所稱公共利益的需要,是指經(jīng)過人大或者人大授權政府批準的下列事項:……”。因為原文在法律邏輯上沒有真正限定公共利益的范圍。
此外,為了嚴格限制危舊房改造,防止相關程序走過場及偽造民意,對被征收人的意見征求應“公開”,并將其“每一個意見”及時公布。
為了避免黑惡化的官商勾結類型拆遷,并且明確政府責任,他們還建議,刪除第三十六條關于“委托實施征收補償與搬遷的單位”的規(guī)定,禁止政府委托拆遷。最后,盡快制定《不動產(chǎn)征收法》,使對公民私有財產(chǎn)征收由法律而非行政法規(guī)來規(guī)范。
朱福祥說,他們還將相關建議特快郵寄給了國務院、胡錦濤總書記及溫家寶總理。
來源:南方都市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