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wǎng)消息:鄭州市教育局3月4日發(fā)布消息,今年新春中小學開學,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的收費標準不變,依然只收取學生的書本費,民辦學校從今年開始在校生也免收雜費,免收的標準與公辦中小學相同。
據(jù)了解,與公辦中小學不同,民辦中小學免收的學雜費是通過再次發(fā)放形式進行的。全市經(jīng)縣(市)、區(qū)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接受政府委托的民辦學校義務教育的在校生都可以享受免收學雜費的政策。其中,農村小學每生每年150元(縣鎮(zhèn)180元),初中每生每年200元(縣鎮(zhèn)230元);縣(市)城市小學每生每年200元,初中每生每年263元;鄭州市區(qū)小學每生每年230元,初中每生每年293元。
據(jù)鄭州市教育局的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鄭州市教育局安排260萬元對承擔義務教育就近劃片入學的民辦學校給予補助。
來源:新華網(wǎng) 編輯:單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