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為進一步提高刑事審判量刑工作的透明度,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下發(fā)《關于在刑事案件的審理中全面推行量刑答辯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在刑事案件審理中全面推行量刑答辯制度。
據(jù)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田立文介紹,所謂量刑答辯制度,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審理中,在法官的主持下,組織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充分發(fā)表量刑意見,供合議庭在對被告人量刑時參考的一項訴訟活動。這項工作自2009年由省法院刑三庭率先在死刑案件的審理中進行試點以來,至今已先后審理死刑案件120多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根據(jù)通知要求,在法庭調查階段,可以根據(jù)案件具體情況,先調查犯罪事實,后調查量刑事實;在法庭辯論階段,可分別就定罪和量刑問題展開辯論,庭審中,審判人員應組織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發(fā)表量刑意見。
這一通知強調,依照量刑答辯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的合議庭在評議案件時,應當將量刑答辯的情況,作為評議的重要內容,作為對被告人量刑時的重要參考。
田立文表示,此項司法改革措施,目的是為了充分聽取控辯雙方的量刑意見,進一步規(guī)范法官量刑裁量權,確保陽光審判,進一步促進裁判更加公平、公正。
來源:新華網(記者 王云河)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