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資金有4個來源
潘建國介紹,建設資金來源主要包括4個。一是財政性資金投入。從2010年起,確保財政性資金每年安排不少于60億元(其中土地出讓金40億元,財政預算資金20億元)。
二是市區(qū)共建。鑒于目前市本級投入地鐵建設的財政性資金主要為土地收益,而廣州市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存在兩種模式的實際情況,老六區(qū)(越秀、荔灣、天河、白云、黃埔、海珠)轄區(qū)內的地鐵新線投資額仍由市統籌,其余四區(qū)二縣級市(蘿崗、番禺、南沙、花都、增城、從化)轄區(qū)內新線投資額由市和區(qū)(縣級市)各承擔50%(含征地拆遷、管線遷改等費用)。
三是由地鐵集團參與地鐵沿線土地的整理、開發(fā),并將獲得土地出讓收益返還地鐵集團,用于地鐵新線建設。
四是其他融資渠道解決。
巨量資金從何來
發(fā)改委:貸款等融資渠道占一半
市人大常委容小梨在分組討論時表示,人大代表最關心的是軌道交通建設中多達1000多個億的資金從何而來?這筆錢又怎么花?“按照報告所講,市財政每年都拿出60億,6年也才360億,還剩下的1200多億如何籌措?”她問。
市發(fā)改委有關負責人答復說,報告中所指的資金來源里的1500多億是估算數。根據規(guī)劃,新一輪的軌道交通建設將比上一輪規(guī)模更高,因此,市財政安排,一般預算從今年開始每年多拿出10億來支持軌道線網建設。從2010年起,確保財政性資金每年安排不少于60億元,6年共360億;其次根據市區(qū)共建,各區(qū)縣承擔50%投資額的原則,各區(qū)縣出資在260億元左右;第三是沿線的土地開發(fā)等收益又可得210億左右;第四是綜合利用貸款、發(fā)行債券等其他融資渠道可籌得700億左右。這四項加起來就得出了1500多億的數字。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