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沸沸揚揚的車船稅預計漲價一事,讓不少人誤以為2011年車船稅可能就要按照更高標準征收。昨天,市地稅局發(fā)布通知,2011年本市車船稅仍按原標準征收。這意味著,私家小汽車不論排量大小,2011年車船稅仍為480元/年。
昨天,市地稅局公布“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guān)于做好2011年度個人機動車車船稅征收工作的通知”。通知規(guī)定,2011年度個人機動車車船稅征收工作將于1月1日開始,本市除稅務機關(guān)、稅務人員、保險機構(gòu)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征收活動。
地稅部門在受理納稅人申報繳納車船稅時,需查驗行駛證及上年度車船稅完稅憑證(或含已繳納車船稅信息的交強險保單)。其中,對于新購置及載客汽車排氣量在1.0升(含)以下的車輛,還需查驗車輛登記證書。
此外,車輛所有權(quán)發(fā)生變更的納稅人到稅務機關(guān)申報納稅時,征收人員需查驗機動車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及所有權(quán)變更年度完稅憑證。
針對異地繳稅問題,對于在北京市登記的車輛由外地保險機構(gòu)代收代繳車船稅后,到本市稅務機關(guān)錄入完稅信息的,征收人員將在查驗行駛證及含已繳納車船稅信息的交強險保單的基礎上,經(jīng)所長審核同意后,再進行信息采集。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