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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財政局、市教委聯合發(fā)出《關于調整普惠性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補助標準的通知》,對全市普惠性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補助標準進行調整。
具體調整是,普惠性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補助范圍由原三類調整為兩類,原普惠性公辦園、城市集體和企事業(yè)單位辦園、民辦園調整為普惠性公辦園和民辦園,原普惠性城市集體和企事業(yè)單位辦園納入公辦園補助范圍。
補助標準為:普惠性公辦園和民辦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補助標準分別調整到每生每年400元和500元,今后將根據學前教育發(fā)展與財力狀況逐步增加。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普惠性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由區(qū)縣(自治縣)財政足額納入預算保障,市級財政將按標準分地區(qū)確定補助比例予以補助。
經濟困難家庭孩子上幼兒園享受資助
記者昨日獲悉,市財政局、市教委近日發(fā)出《關于進一步做好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資助工作的通知》,對全市經濟困難家庭孩子上幼兒園進行資助。
市財政局稱,此次在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公、民辦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在園幼兒均納入資助范圍。優(yōu)先資助就讀普惠性幼兒園的重慶籍城鄉(xiāng)低保家庭、孤兒、殘疾兒童等家庭經濟困難在園幼兒,可適當向農村、邊遠、貧困和民族地區(qū)及條件薄弱的普惠性幼兒園傾斜。
市財政局強調,對受助幼兒免收保教費和生活費,資助標準為保教費按平均每人每月150元,全年10個月計算;生活費按平均每人每天3元,全年220天計算。
如何申請資助?市財政局稱,每學期開學時,符合條件的受助幼兒家長或法定監(jiān)護人向就讀幼兒園提出申請,提交《重慶市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費保障金領取證》、區(qū)縣民政局出具的孤兒證明、幼兒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等有效證明材料后,填寫《重慶市學前教育幼兒資助申請表》即可。
市財政局要求,各區(qū)縣(自治縣)要加強對幼兒園收費行為監(jiān)管,杜絕一邊收取保育生活費,一邊享受幼兒資助補助的情況。對幼兒資助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的幼兒園在評級、項目經費安排等方面實行一票否決,并調減幼兒園招生計劃,直至取消其辦園資格。
重慶晚報記者 張彬 見習記者 馮于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