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判現(xiàn)場,主犯肖桂宏被判處死刑。

前來聽判的家屬失聲哭泣。
昨日,轟動一時的東莞1.6億元特大制造假幣案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主犯肖桂宏被判處死刑,其余15人分別被判處死緩至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35萬元至6萬元不等。包括主犯肖桂宏在內的多名被告人均表示將會上訴。
據(jù)統(tǒng)計,涉案的假幣共計1.697565億元,其中5600萬元已經售出,無法繳回、而剩下的超過1.1億元假幣被公安機關當場繳獲,尚未流入社會。
制造假幣獲利180萬元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在2009年5月至9月,肖桂宏及其弟肖林宏伙同他人曾在深圳市寶安區(qū)龍華鎮(zhèn)偽造10元面額的假人民幣。同年9月5日,公安機關在深圳的這一窩點當場繳獲面額共計278.5萬元的假幣成品。2009年7月中旬,肖桂宏、張鳳娟伙同陳能超前往東莞市寮步鎮(zhèn)某手袋廠與藍方國商定,以每月2萬元的租金承租該廠首層作為制假窩點。
2009年8月中旬,趙超友糾集何愛氏、郭興武等人在寮步制假窩點24小時輪班印制2005年版100元面額的假人民幣。同年9月3日,寮步制假窩點成功偽造總面額約5600萬元假人民幣。其后,肖桂宏雇傭嚴某興負責具體銷售及收取贓款,5600萬元假幣已售出,共獲利約180萬元。
2009年10月,肖桂宏、藍方國、趙昭友三人合作燙假幣的金屬線,再提供給寮步制假窩點印制假幣。同月,趙超友糾集了牟某成、張某平在藍方國位于東莞東城區(qū)溫塘社區(qū)某別墅中燙假幣的金屬線。2009年10月25日,肖桂宏等人又糾集何愛氏、李紹波、郭興武等3人在寮步制假窩點再次印制2005年版100元面額的假幣。
2009年11月1日,公安機關在上述窩點現(xiàn)場繳獲總面額1.109715億元的2005年版100元的假幣半成品以及作案工具一批。
親戚、老鄉(xiāng)組成犯罪團伙
據(jù)介紹,整個犯罪團伙一共16人,主要由“老鄉(xiāng)”構成。何愛氏等5名印刷假幣的工人為四川籍老鄉(xiāng),首犯肖桂宏等8人則是廣東電白籍老鄉(xiāng),其中甚至還有“兄弟連”、“父子兵”、“夫妻檔”。肖桂宏與肖林宏是兄弟,藍方國與藍寧博是父子,張鳳娟和陳能超是母子,藍方國與吳亞娣是夫妻,嚴中興和伍輝立是情人。而在昨日的宣判大會上,不少被告的家人也到場,多名旁聽家人一度哽咽,甚至情緒激動痛哭流涕。
據(jù)法院介紹,本案涉案的假幣共三筆,分別為5600萬元、1.109715億元和278.5萬元,總計1.697565億元。其中第一筆5600萬元假幣已經售出,無法繳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遭到了嚴重的破壞;剩下的過億假幣中,1.109715億元是半成品,278.5萬元是成品,但均已經被公安機關當場繳獲,尚未流入社會。
主犯:現(xiàn)在十分后悔
庭審后肖桂宏明確表示將上訴。肖桂宏告訴記者,制造了如此大量的假幣,他個人獲利不過數(shù)十萬元。肖桂宏表示十分后悔。不過最讓肖桂宏愧疚的是,把弟弟肖林宏也拉進了犯罪團伙。根據(jù)法院的判決,肖桂宏的弟弟也被判決15年有期徒刑。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