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伙勝(資料圖)
為了籌錢給“二奶”玩樂,四處找手下“借錢”(實為索賄受賄),但從來不還。日前,原增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邱伙勝(2003年3月前曾任增城市委副書記)被廣州中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3年間,邱伙勝共送給情婦韓某98萬元。也就是在這段時間,法院查證邱伙勝共計受賄105萬元。邱伙勝說,他所做的一切都是被“二奶”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