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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斗爭
兩人都曾想過,如果不還黃金……
可是,這種想法轉(zhuǎn)瞬即逝
1月17日,長春一家珠寶公司的負責人陳先生帶著兩名員工來到重慶路派出所報案,陳先生表示,1月6日的時候,公司有一批黃金從深圳運到長春,途中要經(jīng)過托運和物流進行處理,報案的兩名員工負責最后的處理工作,當時黃金被裝在一個大木箱里,大木箱里還裝著一個中型的木箱和兩個小木箱,兩名員工就把中型木箱拿了出來,把小木箱放到一邊,兩人光顧著把中型木箱里的黃金運走了,卻忽略了兩個小木箱,這兩個小木箱則當做垃圾被運走了。
由于這批貨比較多,得分批進行清點,等到清點完貨物,發(fā)現(xiàn)黃金丟失,已經(jīng)是17日了,他們第一時間報了案,陳先生說,一共丟失了6斤1兩黃金,價值81萬元。
接到報案后,重慶路派出所馬上進行調(diào)查,既然木箱是被當做垃圾運走,那么有可能撿到的應(yīng)該是拾荒者或者清潔工,派出所派出30多人對轄區(qū)內(nèi)的拾荒者、清潔工等流動人口進行逐一排查。
1月24日,重慶路派出所警長路春排查到了劉玉華夫婦,路春跟劉玉華夫婦很熟,平常見面總會閑聊幾句,可這次一見面,路春卻發(fā)現(xiàn)兩人神色緊張,劉玉華的手一直捂著挎包,路春就問了幾句,沒想到,周井俠一下哭了。劉玉華趕緊將黃金的事一五一十講明了,了解情況后,路春馬上將兩人帶回派出所進行詳細的詢問,并通知陳先生來派出所進行核實。
夫妻倆將黃金交了出來,劉玉華說,如果自己真的留下這些黃金,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安生,現(xiàn)在黃金還給失主了,他們反倒輕松了。
從1月6日到1月24日,這近20天的時間里,劉玉華夫婦最艱難的就是進行思想斗爭,兩人一年的收入才2萬多元,這些黃金價值81萬,相當于兩人40年的收入,有那么一瞬間,兩人都曾想過,如果不還這些黃金……可是,這種想法轉(zhuǎn)瞬即逝,珠寶公司的陳先生得知兩人因為這件事沒趕上回家過年,打算為兩人重新買票回家,并且送上了現(xiàn)金酬謝,可是劉玉華夫婦堅持不要。
“那么多黃金我都沒要,這些錢我就更不能要了,不是自己掙來的錢,花著不舒服。”劉玉華說。
■警方
拾金不昧精神值得大家學習
據(jù)長春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員介紹,這次的案例,是長春拾到巨額物品歸還失主金額最大的案例,劉玉華夫婦能最終交出黃金,積極配合,這種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大家學習,尤其是兩人為了這件事都沒有回家過年,更值得人敬佩。
“兩人說了,今年就在長春過年了,我們也會常去看看他們,以后如果有什么需要幫忙,可以隨時找我們?!惫ぷ魅藛T說。
■律師
撿到東西不還失主可以起訴
劉玉華夫婦拾“金”不昧值得大家敬佩,可是如果換做是我們又該如何做呢?一位市民說,如果兩人真的留下了這些黃金又能怎么樣呢?
記者咨詢了長春法徽律師事務(wù)所主任邱德明,他表示,按照他們的說法,珠寶公司的員工將黃金當做垃圾處理,被劉玉華夫婦撿到,這些黃金不屬于遺忘物或者代保管物,那么劉玉華夫婦就不屬于侵占別人的財產(chǎn),不構(gòu)成侵占罪。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沒有合法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yīng)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像劉玉華夫婦這種情況,可以馬上聯(lián)系警方或者相關(guān)部門,說明情況。如果真的因為私心拒交這些黃金,失主可以進行起訴討要,當法院判決將黃金歸還給失主后,如果仍拒交的話,那么根據(jù)《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guī)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zhí)行而拒不執(zhí)行,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記者馬興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