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水價調整追蹤:專家質疑水價一定跟成本掛鉤
中大嶺院財稅系主任林江:
水價一定跟成本掛鉤嗎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稅系主任林江認為,市物價局成本調查隊作出的供水成本監(jiān)審報告“還是很專業(yè)的,各個部分也科學合理”。他表示,從成本來說,整個供水過程不可分割,整個流程中發(fā)生的費用也不可能分太開。但他也質疑,水價一定跟成本掛鉤嗎?
“公布供水成本多少錢到底想說明什么問題?是讓市民完全按此來給錢嗎?”林江認為,水價不完全是跟成本掛鉤的,還應當考慮市民承受能力,同時還要考慮水資源的實際情況。對于自來水公司而言,增加的收費應當是用于可持續(xù)經營,不至于政府要給巨額補貼,防止政府大包大攬造成資源的浪費。但另一方面,對于供水事業(yè),政府財政還是應當補貼一部分,使得公共財政實現(xiàn)最佳應用。林江舉例說,如果一個城市水源緊張,要從外地購水,導致成本過高,如果完全按此定價,就導致很多人喝不起水,這時候定價可能就要低于成本;另一種情況,如果水源很近且資源豐富,成本很低,定價也很低就有可能造成水資源的浪費,這種情況下定價就需要適當提高。所以政府部門應當說明,自來水到底按什么來定價,除了成本還應考慮市民承受能力、資源情況等。
林江提出,西江引水工程不應該成為自來水公司的加價依據。因為水利工程建設應當由政府來承擔,“如果所有水利工程都算進成本,那不斷往前追溯,可以算進去的太多了。”
虧損是否
就該提價
中大稅收研究中心主任楊衛(wèi)華:
“自來水公司是企業(yè),你虧損是不是就該提價?這有沒有必然聯(lián)系?”中山大學稅收研究中心主任楊衛(wèi)華表示,從報告可以看出,供水成本確實有提高,但其中管理成本也提高了,是否使得消費者的權益反而減少了?
楊衛(wèi)華特別提到,自來水公司自己公布的虧損額與成本監(jiān)審的結果差異過大。按照自來水公司公布的成本,2008年至2010年企業(yè)連續(xù)3年虧損,且虧損額越來越大。而按照成本監(jiān)審的結果,核減的多,核增的只有兩項,一項是水資源費,一項是供水量,而供水量企業(yè)少報會使得最終呈現(xiàn)的收入減少。
來源:南方日報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