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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市委常委會7日研究決定,提名免去“火箭提拔”的徐韜湘潭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按有關(guān)法律規(guī)定辦理,按科級職務安排相應工作。
近段時間,時任湘潭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的徐韜可謂被推上風口浪尖,在學業(yè)上被湘潭大學退學,在工作上也被免職副縣長。而這起“火箭提拔”副縣長被免職事件,其中的警示意義當值得深思。
徐韜被免職的主要原因在于啥?民意監(jiān)督占了很重的分量。五年七換崗,工作10個月就被提拔為副科級干部,擔任正科職務一年半就晉升副處級。顯然,如果簡單以“出色”二字作為衡量提拔年輕干部的標準,難以令人信服。在公眾的查證下,曾任湘潭市某區(qū)人大常委會主任及某區(qū)檢察院副檢察長的父母親則更憑添質(zhì)疑的因素。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提拔干部應該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徐韜免職也就成了必然。
組織部門自當細細思量,選拔干部如何才能做到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就筆者理解,只有轉(zhuǎn)變理念和方式方法,變集中考察為日常考核,把功夫下在平時,這樣得出的結(jié)論才更切合實際,也能得到公眾的認可。
怎么做?一看干部平時在“做”什么。重點了解干部在工作中的表現(xiàn)、貢獻度和取得的成績。二查干部平時在“忙”什么。是忙找關(guān)系,忙吃喝玩樂,還是忙基層,忙一線,忙協(xié)調(diào)矛盾推進工作。三聽轄區(qū)群眾“說”什么?!罢暼巳ズ?,民意閑談中。”觀干部實績,且看群眾評價幾何,是踏實干事,執(zhí)政為民還是務虛浮躁,人浮于事,不妨由群眾來秤量。
且看最年輕市長周森鋒,再看火箭干部焦三牛,他們都是破格提拔,但公眾為何能認可和接受,就在于他們工作干出了成績,提拔公開透明。提拔干部關(guān)鍵在于有沒有說服力。所以,作為組織部門,只要始終秉持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做到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哪怕是“火箭提拔”,哪怕是破格錄用,迎來的也會是公眾的掌聲和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