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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唐慧(中)步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被媒體包圍。當(dāng)日,“上訪媽媽”唐慧訴永州市勞教委行政賠償一案二審在位于長沙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4月30日,一審敗訴的唐慧郵寄出行政上訴狀,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之前判決,要求永州市勞動教養(yǎng)管理委員會對她道歉并賠償。5月19日,唐慧收到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書,被告知她的上訴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湖南省高院已予以受理。新華社記者龍弘濤攝 “上訪媽媽”唐慧訴永州市勞教委行政賠償一案二審在長沙公開審理7月2日,唐慧(中)步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被媒體包圍。新華社記者龍弘濤攝
2日8時30分,在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第二審判庭,“上訪媽媽”唐慧訴永州市勞教委行政賠償一案二審正式開庭。
上訴人的座位上,是唐慧和她的兩位代理律師。被上訴人則是永州市勞教委。2006年10月,永州發(fā)生一起“11歲女孩被逼賣淫”案。受害者之母唐慧要求法院判處犯罪嫌疑人死刑,處理瀆職民警,獲得經(jīng)濟賠償。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判處兩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無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8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勞動教養(yǎng)管理委員會認(rèn)為唐慧“擾亂社會秩序多次被行政處罰后仍不悔改,繼續(xù)無理取鬧,鬧訪、纏訪,嚴(yán)重擾亂了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因此決定對其勞動教養(yǎng)一年零六個月。這一消息受到社會各界的關(guān)注,唐慧也被網(wǎng)民稱為“上訪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