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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凌晨,在長沙市解放西路某酒吧發(fā)生一起持刀行兇事件,起因系一名少婦喝酒后調(diào)戲駐場男歌手,被保安制止并勸離,該女子隨后喊來一伙人幫解氣。
6名男子拿著砍刀、匕首沖進酒吧,在沖突中,6名保安受傷,其中一名脖子被砍傷,左手被砍得皮開肉綻,一名顧客也受了傷。目前,警方已介入。
講述:駐場男歌手被一少婦潑酒
凌晨兩點多,記者來到坡子街派出所,民警正在調(diào)查詢問做筆錄,在重案執(zhí)法區(qū),傳來了一少婦喊聲,“放我出去”。記者欲采訪少婦的朋友——同去喝酒的女子,遭到拒絕。
凌晨3點,記者在湖南省人民醫(yī)院見到了受傷的保安小何,他的后背被砍了一道20多厘米的豎傷口。
據(jù)最先受傷的保安小劉介紹,這名少婦外號叫“靜姐”,事發(fā)前和另一名少婦在演藝廳前喝酒,當(dāng)時一個男歌手在駐場,“靜姐”喝酒后,拿著啤酒杯走到演藝廳要男歌手喝酒被拒絕,當(dāng)著200多客人面,“靜姐”拿啤酒往男歌手身上倒,后被小劉和小付制止并勸阻。
“惱羞成怒的靜姐撥打了朋友電話,20分鐘后陸續(xù)來了6名男子,還有人帶著四五十厘米長砍刀和20厘米長匕首。
“他們先將鋼化玻璃酒桌砍了一刀,隨后又把我拖過去?!毙⒄f,“靜姐”將他扇了兩個耳光,又用啤酒瓶朝他頭部砸去。
隨后保安和這伙人發(fā)生沖突,還有客人受傷。
見出了事,有人趕緊逃,剩下一持刀行兇男遭10余保安持棍圍住,隨后被扭送至坡子街派出所。
律師:少婦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罪
就此事,湖南瓊武律師事務(wù)所主任鐘瓊武認(rèn)為,少婦這種行為涉嫌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
鐘律師說,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哄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此案中,這名少婦借酒調(diào)戲歌手,是出于取樂、尋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動機,本屬于不道德行為,不但不認(rèn)識自己的錯誤,反而惱羞成怒,糾集人在公共場合鬧事,制造事端,社會危害極大。
實習(xí)編輯: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