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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圖看懂赴臺個人游
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游第三批13個試點城市之中的石家莊、長春、合肥、長沙、南寧、昆明和泉州等7個城市將于2013年8月28日正式啟動。13個試點城市中的沈陽、鄭州、武漢、蘇州、寧波、青島等6個城市將于6月28日正式啟動。至此,開放赴臺個人游的大陸城市達到26個。
2013年6月16日,國家旅游局局長邵琪偉在海峽論壇大會上說,經(jīng)過兩岸協(xié)商,開放沈陽、鄭州、武漢、蘇州、寧波、青島、石家莊、長春、合肥、長沙、南寧、昆明和泉州等13個城市為第三批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游”試點城市。
手續(xù)更便利 入臺可“一年多簽”
自7月起,公安部推出往來臺灣手續(xù)便利措施。符合條件的內(nèi)地居民可以在暫(居)住地就近提交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60周歲(含)以上老人可以在暫(居)住地就近提交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內(nèi)地居民可以在暫(居)住地就近提交換發(fā)、補發(fā)往來臺灣通行證以及再次赴臺相同種類簽注申請。
自8月1日起,臺灣方面開始實施便利大陸人士入臺的兩項政策:符合條件的赴臺個人游大陸旅客可申辦入臺證“一年多簽”;大陸文教等優(yōu)秀專業(yè)人才可一年多次入臺。
臺灣方面規(guī)定,赴臺個人游的大陸游客要“一年多簽”必須符合兩種條件之中的一種:1、最近12個月內(nèi)曾赴臺個人旅游2次以上,且無違規(guī)情形;2、持有經(jīng)大陸核發(fā)往來臺灣之個人旅游多次簽。
臺“交通部觀光局”官員表示,新開放城市的個人游人數(shù)將在9月以后日漸明顯。此外,今年1月1日至8月15日,陸客赴臺個人游數(shù)已約27萬人次,遠超過去年全年的19萬人次。
開放歷程
2008年7月4日
大陸居民赴臺團隊游正式啟動。幾年來,大陸分三批漸次擴大開放區(qū)域,至2010年7月實現(xiàn)所有省、自治區(qū)和直轄市開放赴臺旅游。大陸居民赴臺旅游從團限10人變更為5人以上,在臺停留時間由不超過10天變更為15天。
2011年6月28日
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游宣布啟動,第一批試點城市為北京市、上海市及福建省廈門市。同年7月29日,福建居民赴金門、馬祖、澎湖個人游也正式啟動。
2012年4月28日
第二批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游試點城市開放,天津、重慶、南京、杭州、廣州、成都等六城市正式啟動。濟南、西安、福州、深圳等四地也于年內(nèi)啟動實施。至此,大陸已有全部4個直轄市、2個經(jīng)濟特區(qū)、7個省會城市居民開放赴臺個人游。
2012年11月28日
國臺辦新聞發(fā)言人表示,大陸公安部門近日出臺新的便民措施,自2013年年9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州、深圳等6個城市,允許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就業(yè)人員和高等院校在讀大學(xué)生異地申辦往來臺灣地區(qū)通行證及簽注。[8]
2013年6月16日
國家旅游局局長邵琪偉在海峽論壇大會上說,經(jīng)過兩岸協(xié)商,開放沈陽、鄭州、武漢、蘇州、寧波、青島、石家莊、長春、合肥、長沙、南寧、昆明和泉州等13個城市為第三批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游”試點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