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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警方披露“8·24”惡性傷害兒童案部分偵破細節(jié)
山西臨汾汾西縣“8·2 4”傷害兒童案己于3日告破,犯罪嫌疑人為已經跳井自殺的受害男童郭某的伯母張會英。針對公眾的諸多疑問,山西警方向新華社記者披露了案件的相關細節(jié)和偵破過程。
臨汾市公安局刑事技術處在此次案件中負責對現(xiàn)場提取物證進行檢驗鑒定。在目前公布的調查結果中,關鍵證據(jù)是:在犯罪嫌疑人張會英的衣服上,多處檢驗出受害男童郭某的血跡,同時從這件衣服上,檢驗出張會英的DNA。
“檢測證實,衣服上的血跡正是張會英在作案時,受害兒童郭某反抗和掙扎中遺留在衣服上的?!鄙轿魇∨R汾市公安局刑事技術處處長韓智慧告訴記者,刑事技術處在8月3口號上午接到從現(xiàn)場送來的一件紫色的上衣,檢測后發(fā)現(xiàn),在這件衣服的上前胸部、后背、袖口處檢出iO余處血跡,經過DNA檢驗后分析認為,DNA分型與受害兒童郭某一致。同時在紫色上衣的領口和兩個袖口處提取了多處的斑跡,經過檢驗是混合的DNA峰譜,其中包含有兒童郭某和張會英的DNA分型,并旦這個分型不支持其他人所留,由此說明這件衣服是張會英所留,具有張會英穿著這件衣服的唯一性,排除了其他人穿著的可能性。
那么,張會英是否參與了尋找和救治受害兒童郭某呢?她衣服上的血跡是否是參與救治受害兒童時留下的呢?
“犯罪嫌疑人在搶救受害兒童的過程中并沒有出現(xiàn)過。”臨汾市公安局刑事偵察支隊畦委張麗青介紹說,警方經過調查得知,陸續(xù)有1 2個人參與搶救受害兒童,警方對1 2個人都一一做了排查,為保險起見,均做了兩次筆錄,被調查人員均能證實自己當時和誰在一起,由此排查得出張會英沒有參加搶救兒童。
“有人證實,一名穿著紫色衣服的女人把受害兒童抱走了。”張麗青介紹說,警方在走訪中了解到,案發(fā)現(xiàn)場附近有群眾向警方提供了“女性”“紫色上衣”等信息。
根據(jù)受害者親屬的證實,2口口6年受害人一家就從農村搬到縣城,平日與犯罪嫌疑人來往不多。即便如此,6歲的孩子對于伯母也應該有印象,那么為什么郭某之前并沒有指認犯罪嫌疑人。像外地口音、黃頭發(fā)這樣的消息又從何而來?
“我們問孩子,壞人像不像你大大(方言,伯母),孩子先說像,之后又說不像?!睆堺惽喔嬖V記者,受害兒童在最初情緒很不穩(wěn)定,孩子只能肯定只有一個人,而且是女性。而且孩子對普通話與汾西方言難以區(qū)分,辦案民警只好提問“說的話是和警察阿姨一樣的話,還是和媽媽一樣的話’”孩子聽懂后告訴民警與媽媽說的話一樣。由此,警方判斷犯罪嫌疑人為當?shù)乜谝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