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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大學師生旁聽庭審
王府井書店的代理人出庭
高曉松的代理人出庭
優(yōu)視米和聯合出版公司的代理人出庭
口述節(jié)目被出書 一審獲賠9萬元 二中院在傳媒大學開庭審理
因認為北京優(yōu)視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優(yōu)視米公司)、北京聯合出版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聯合出版公司)未經許可和審定,擅自將節(jié)目中自己的口述內容自行整理并出版發(fā)行圖書《與青春私奔》,王府井書店銷售了涉案圖書,三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自己的修改權、復制權、發(fā)行權,知名歌手高曉松將對方告上法庭。昨天下午,此案二審在中國傳媒大學國際交流中心開庭審理,高曉松并未到庭。
由于昨天是法制宣傳日,二中院將本案的庭審安排在了中國傳媒大學國際交流中心。據中國傳媒大學學生介紹,之前他們從校園內張貼的海報上已經得知消息,很多同學都跑過來觀看庭審?!按蟾庞?00多人,除了學校法律系的學生,還有不少對高曉松感興趣的同學也來觀看。以前很多人從來沒看過庭審,這次想來親眼看一下?!?/p>
對于此案,高曉松在一審中稱,自己曾受優(yōu)視米公司邀請,以嘉賓身份參加其制作的視聽節(jié)目錄制。2013年1月,自己發(fā)現優(yōu)視米公司、聯合出版公司未經許可和審定,擅自將節(jié)目中的口述內容自行整理并出版發(fā)行圖書《與青春私奔》,王府井書店銷售了涉案圖書,三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自己的修改權、復制權、發(fā)行權。故請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立即停止出版發(fā)行涉案圖書,并回收、銷毀尚未銷售的全部涉案圖書,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害賠償金及合理支出等共計35萬余元,被告三停止銷售涉案圖書。
此案一審法院判決優(yōu)視米公司、聯合出版公司停止復制、發(fā)行含有涉案侵權內容的圖書《與青春私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高曉松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9萬元,王府井書店立即停止銷售涉案圖書。高曉松及被告一、被告二均不服,上訴至二中院。
在昨天的庭審中,優(yōu)視米公司稱公司沒有主觀惡意,在收到被答辯人的律師函后積極聯系銷售商,因圖書的銷售發(fā)行并非公司負責,所以,沒有達到高曉松的要求;聯合出版公司認為,出版社的審查義務只限于對內容是否違法、違反社會道德進行審查,無法也沒有義務對文字的內容和采訪光盤進行核實;王府井書店則服從一審判決。
本案沒有當庭宣判。供圖/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