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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吃口野味過嘴癮,私自架設(shè)高壓電捕獵器守株待兔,沒成想?yún)s把人電死。近日,寧縣人民檢察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批準逮捕劉某、武某二人。
在寧縣偏遠林區(qū),野豬、野兔、山雞時有出沒,閑待在家的寧縣盤克鎮(zhèn)界村村民劉某看在眼里饞在心里,便想晚上趁黑偷裝一個“電貓”,逮幾只野味嘗嘗鮮。于是,他于2013年10月19日晚伙同其妻侄武某在盤克鎮(zhèn)武洛村自家后山玉米地周圍扯上電線網(wǎng),等待山珍野味自投羅網(wǎng)。凌晨,正在該處巡查管線安全的中石油長慶分公司工作人員劉某某不幸觸電身亡。在案發(fā)現(xiàn)場被電擊死亡的還有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野豬兩頭。
寧縣檢察院在審查逮捕工作中發(fā)現(xiàn),在偏遠林區(qū),高壓電捕獵器因其捕獵效率高、隱蔽性強等特點正在不斷蔓延,嚴重威脅當?shù)厝诵笊a(chǎn)生活安全,遂積極與縣委、縣政府聯(lián)系,簽發(fā)《檢察建議書》,要求寧縣公安局、林業(yè)局等政府職能部門清查非法設(shè)置電捕獵器捕獵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