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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玩“陌陌”被賣淫女勾引遭治安處罰
2013年10月中旬某日晚,家住南京鼓樓區(qū)的青年男子洪偉正在聊天工具“陌陌”上與朋友閑聊。10時許,一個有美女頭像并取女孩名的陌生人突然跳出來要加洪偉好友,出于好奇,洪偉當即加上了對方。閑聊幾句后,對方便很露骨地問:“還要美女幫你服務啊?”洪偉接上話題道:“什么樣的美女?”對方見此隨后給他發(fā)了幾張女孩的照片。
洪偉見了照片頓時心猿意馬,覺得對方確實水靈漂亮。在對方報出600元一次的嫖娼價格后,洪偉思想斗爭了近一個小時,最終走出了家門。出門后,洪偉就近找了個快捷酒店并開好房間。隨后,一個自稱雯雯的女孩趕了過來。完事后,洪偉特意要了雯雯的手機號碼。兩天后,他再次聯(lián)系雯雯時,卻怎么也聯(lián)系不上了。次日派出所民警卻找到了他。
經(jīng)查,雯雯的老板李君是蘇北人,因手頭急缺錢用,便在朋友介紹下,干起了網(wǎng)絡招嫖,并利用朋友介紹給他的賣淫女林寧物色漂亮女孩。林寧是淮南人,先后將年輕漂亮的雯雯等4個女孩拉了過來。之后,李君即帶著她們趕到南京,并在山西路附近一家賓館開了兩個房間、準備了多部手機,對賣淫女實行集中管理。李君冒充美女,通過QQ、微信、陌陌、遇見等網(wǎng)絡聊天工具物色嫖客,他則按60%的比例從賣淫收益中抽成。
李君短時間內(nèi)提取了可觀的收益。但是,有一點李君想錯了,那就是南京并不像他想的那樣沒人管賣淫嫖娼。最終,他只干了一個月左右,即被警方抓獲落網(wǎng)。3月24日,李君被鼓樓法院以介紹賣淫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
案例3 中年男“愛分享”淫穢視頻獲緩刑
現(xiàn)年55歲的南京男子張揚,具有大學本科學歷,也有正當職業(yè)。但張揚有一大愛好,那就是對淫穢、色情的東西情有獨鐘。但自己一個人躲在家里看看也就罷了,他卻偏要將挖空心思弄來的色情視頻,發(fā)到網(wǎng)絡論壇上去和別人分享。
2011年以來,張揚在自己家中,以“西風瘦馬”這個網(wǎng)名,在“東方小鎮(zhèn)”網(wǎng)絡論壇上,持續(xù)發(fā)布從國外等色情網(wǎng)站上弄來的淫穢色情視頻鏈接,引起許多網(wǎng)民點擊。從2012年下半年起,一些家長在發(fā)現(xiàn)孩子點擊這些視頻后,紛紛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經(jīng)過偵查,最終鎖定了張揚。
同年10月9日,公安機關以張揚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將其刑拘,同年11月張揚被取保候審。后經(jīng)有關部門鑒定,張揚在“東方小鎮(zhèn)”論壇上共傳播166件色情視頻文件。今年1月8日,鼓樓法院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張揚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法官點評: 開展“凈網(wǎng)”行動迫在眉睫
針對近期判決的、由網(wǎng)絡引發(fā)的介紹賣淫和傳播色情案件,鼓樓區(qū)法院刑一庭庭長邱筱穎接受采訪時說:近年來在鼓樓區(qū)法院判決的多起介紹賣淫案件中,利用網(wǎng)絡QQ、微信、陌陌、遇見等即時網(wǎng)絡聊天工具招嫖的占絕大多數(shù),他們的作案手段也隨著網(wǎng)絡技術的變化而變化,其中利用“附近的人”功能隨機引誘招嫖就是其中之一。一些原本本分的網(wǎng)民,受其引誘涉嫖的不在少數(shù),而因一方嫖娼或賣淫而引發(fā)家庭糾紛的,在法院審理的離婚案件中也時有出現(xiàn),很多青少年也深受其害,開展“凈網(wǎng)”行動已顯得迫在眉睫、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