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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屆三中全會于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舉行。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習近平就《決定》向全會作了說明。
習近平說,今年4月,中央政治局經(jīng)過深入思考和研究、廣泛聽取黨內(nèi)外各方面意見,決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問題并作出決定。
4月20日,中央發(fā)出《關于對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問題征求意見的通知》。各地區(qū)各部門一致認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重點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問題,順應了廣大黨員、干部、群眾的愿望,抓住了全社會最關心的問題,普遍表示贊成。
議題確定后,中央政治局決定成立文件起草組,由習近平擔任組長,劉云山、張高麗同志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同志、部分省市領導同志參加,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領導下進行全會決定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