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迪慶完善寺院管理 著力打造全國最穩(wěn)定藏區(qū)

“迪慶州2007年在全國率先成立松贊林寺管理局,主要的功能是服務和管理。寺內事務通常由16名僧人組成的寺管會處理,管理局負責對外銜接工作,比如幫助僧侶購買保險、寺院的水電設施維護等都是我們的工作”,馬濤說。
迪慶州宗教事務局成立與2007年12月,最初與州委統(tǒng)戰(zhàn)部實行聯(lián)署辦公,屬于二級局機構。2010年,為進一步加強全州宗教事務依法管理,維護宗教正常持續(xù),經州委、州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將宗教局列為州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升格為一級局。
2009年7月,《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藏傳佛教寺廟管理條例》經云南省人大通過,同年9月1日頒布施行,迪慶州先后出臺8個配套的地方性法規(guī),為依法管理藏傳佛教事務初步建立起了一套法規(guī)體系。2011年開始,迪慶開展了和諧寺廟創(chuàng)建活動,今年四月對一批和諧寺廟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了表彰。
在活佛轉世上堅決貫徹中央有關政策,實行省級審批制度,按照《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把活佛轉世工作納入規(guī)范化、法制化軌道上。同時,迪慶州成立了由22人組成的經師評定委員會,從愛國守法表現、愛教守戒表現等方面嚴格把關經師評定,確保經師政治可靠、佛學造詣高、品德高尚。改革開放以后,一部分僧人出境到印度學經,迪慶州公安局和宗教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州僧尼出國(境)審批管理的意見》,嚴格了出入境審批程序,加強了入境僧人的管理。
2009年開始,迪慶州對全州23座藏傳佛教寺廟進行普查,開展僧尼信息數據采集,經過一年多的努力,中央統(tǒng)戰(zhàn)部在迪慶召開全國藏傳佛教教職人員證和活佛證頒發(fā)工作會議,并向迪慶州23座寺院的1794名僧尼頒發(fā)了教職人員證,占僧尼總數的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