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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女王與澳大利亞
大約2.5萬年前,澳大利亞土著的祖先系由東南亞移居澳大利亞大陸。1786年,英國開始向這里行使殖民統(tǒng)治,1817年定名為澳大利亞。1900年,英國議會通過《澳大利亞聯(lián)邦憲法》和《不列顛自治領條例》。1901年1月1日,澳大利亞各殖民區(qū)改為州,組成澳大利亞聯(lián)邦,成為英國自治領地。
1931年,英國議會通過《威斯敏斯特法案》,使澳大利亞獲得內政外交獨立自主權,成為英聯(lián)邦中的一個獨立國家。自此以后,澳大利亞名義上的國家元首是英王(或英女王),女王任命總督為其代表,但總督實際上不干預政府的運作。
1986年,英國女王在澳大利亞簽署了《與澳大利亞關系法》。此后,英國法律對澳大利亞不再有效,但英國女王仍為澳大利亞國家元首。
英聯(lián)邦是由英國和已經獨立的前英國殖民地或附屬國組成的聯(lián)合體,截至2006年9月,英聯(lián)邦共有53個成員國。
英聯(lián)邦不設權力機構,英王是英聯(lián)邦的名義元首。有16個國家現(xiàn)在仍將英王作為自己的國家元首?,F(xiàn)任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除了作為英國世襲國家元首外,還是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巴巴多斯等16國的國家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