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4日,在日本首都東京,中國勞工訴訟案的原告(前)和支持者們于宣判前在東京高等法院門前示威,要求日本政府和相關企業(yè)謝罪。當天,日本東京高等法院就中國勞工訴訟案作出二審判決,推翻中國原告勝訴的一審判決,駁回他們對日本政府和相關日本企業(yè)的索賠訴求。

中國日報網(wǎng)環(huán)球在線消息:日本宮崎地方法院26日作出判決,駁回二戰(zhàn)中國勞工向日本政府和三菱原料公司(原三菱礦業(yè)公司)索賠的訴訟請求。
這場訴訟的原告是7名原中國勞工和一名勞工的遺屬。他們以受害勞工在二戰(zhàn)期間被強擄至日本宮崎縣槙峰礦山進行強制勞動為由,要求日本政府和三菱原料公司賠償1.84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206萬元)。
審判長德岡由美子在判決中認定日本政府和三菱原料公司的行為非法。她說,強擄中國勞工進行高強度勞動是日本政府和企業(yè)的共同違法行為,也是違反人道的犯罪行為。但她同時又以原告具有賠償請求權的20年“訴訟時效”已過,駁回原告的索賠請求。
原告方已表示不服判決,并于當日向福岡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目前,二戰(zhàn)中國勞工狀告日本政府和企業(yè)的多個訴訟在日本進行,但在各地方法院進行的一審多以原告敗訴告終。(來源:新華網(wǎng) 編輯: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