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法新社2月12日消息,泰國憲法法院于當?shù)貢r間12日駁回了該國主要反對派的請求,反對派要求法院宣布2月2日舉行的大選無效。
憲法法院在一份聲明中說,因為理由不夠充分,法院決定不予考慮泰國民主黨提出的宣布2月2日大選無效的請求。
2月2日,在反對派的抗議聲中,泰國進行了大選。受到反政府示威者阻撓等因素影響,2日大選當天約十分之一的投票站被迫關閉。另外,28個選區(qū)因候選人注冊程序受阻而沒有候選人參選。泰國選舉委員會2月11日宣布,在國會下議院選舉中受到阻撓而未能完成投票的選區(qū)定于4月舉行重新投票,以“補足”成立新一屆國會所需議席。
(來源:環(huán)球時報 編輯: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