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日本外務省報告書記載,中國勞工患病為58954人次,占勞工總人數(shù)的151.42%;20992名勞工患傳染病,占勞工總人數(shù)53.92%;6778名勞工受傷,占勞工總數(shù)17.41%;467名勞工因患病或受傷而喪失生活機能,其中217名勞工失明;65732人次患病或受傷,占勞工總數(shù)168.83%。相關日本法院在勞工案的判決書中也不得不確認中國勞工“在惡劣的條件下,從事過重的體力勞動”,“可以認定本案受害者們在精神和肉體上都承受了巨大的痛苦”。
日本最高法院2007年4月27日在中國勞工訴日本西松建設株式會社索賠案的終審判決中,確認了日本企業(yè)的加害事實,但以中國人已放棄索賠請求權為由,不當免除了日本政府及包括本案被告在內的相關日本企業(yè)的法律責任。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在該判決的當天即明確表示,日本最高法院單方面解釋中日聯(lián)合聲明,是無效的。此后日本相關法院沿用該理由,幫助日本政府及相關日本企業(yè)推卸責任,中國受害者對此提出了強烈抗議。
2013年7月,韓國釜山高等法院和首爾高等法院分別做出了韓國二戰(zhàn)勞工對日索賠訴訟的勝訴判決,這對中國二戰(zhàn)勞工對日索賠案的妥善解決有著重要的意義。
(來源:中國日報 記者 周娃 編輯:柳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