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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畔村农民公寓(天福东路拆迁户建设安置区—东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华体会(中国) 浏览: 发表时间:2019-07-04 00:00:00

 

巷畔村农民公寓(天福东路拆迁户建设安置区—东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巷畔社区二委会、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委托,揭阳市榕城区榕华街巷畔经济联合社(招标人)对巷畔村农民公寓(天福东路拆迁户建设安置区—东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揭阳市榕城区榕华街道办事处巷畔村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33399平方米,包括2层地下室地上2层裙楼、第三层以上为3栋(塔楼第1~3栋)住宅720套房),结构形式为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工程预算造价为310011354.43元包含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造价)。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说明及《巷畔村农民公寓(东区)工程预算价》的内容

1.2 有关要求: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30个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履约担保要求中标人须在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规定以现金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2000万元的履约担保金,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1.3 工程招标范围:巷畔村农民公寓(东区)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土建、安装、室外配套工程具体按施工图纸、有关说明及《巷畔村农民公寓(东区)工程预算价》的内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揭阳市的施工企业。

2.2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3 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3.1 凡有意投标者,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19年7月8日至7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11时00分,15时00分~17时00分到揭阳市榕城区榕华街巷畔经济联合社报名,地址:揭阳市榕城区天福东路南侧,同心路西侧。

3.2 报名时须递交下列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②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委托投标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投标代表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份,采用A4纸,装订成册,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对,投标申请人应予全面配合,否则不予受理]

3.3 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1000.00元,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811000分,地点为揭阳市榕城区榕华街巷畔经济联合社二楼会议室(地址:揭阳市榕城区天福东路南侧,同心路西侧)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即“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揭阳市榕城区榕华街巷畔村公告栏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榕城区榕华街巷畔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联系电话:先生15603083388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中国)

联系人∕联系电话:许先生0754-89825835

  期:20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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