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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253线东源县顺天至灯塔段改建工程和省道S253线灯塔至顺天道路环境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省道S253线东源县顺天至灯塔段改建工程和省道S253线灯塔至顺天道路环境提升工程已由河发改审批【2018】274号文、东发改函【2019】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由河源市东源县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东源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省道S253线东源县顺天至灯塔段改建工程和省道S253线灯塔至顺天道路环境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
2.2 招标人:东源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3 项目地点:广东河源市东源县
2.4 项目规模:
(1)对省道S253线灯塔镇收费站至石塘水桥段以及灯塔镇镇区的G205、镇东路、镇北路段进行环境提升,设计总长度为21.3km。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及绿岛工程、建筑物外立面工程、照明工程、配套工程等。
(2)起于东源县顺天镇与连平县忠信镇交界处(原省道S341线石塘水桥),由北往南经顺天镇、牛生塘村、白沙村、老蓝塘、灯塔镇,终于国道G205线相交处,路线长约17.1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20m,行车道宽4×3.5m,,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
2.5 项目投资估算为:30898.47万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1)改建工程: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工程报建、施工期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等。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道路环境提升工程:初勘、初测、初步设计、详勘、定测、设计、工程报建、施工期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等。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7 工期要求: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 54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 365 天。改建工程缺陷责任期两年;道路环境提升工程缺陷责任期一年。
(1)勘察工期: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按发包人工作要求30天内提供本项目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按发包人工作要求120天内提供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18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补充、修改、预算。
2.8 质量要求:工程勘察、设计要求严格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并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修订版)》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等其他现行部颁及国家有关的强制性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质量要求为: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9 资金来源:除上级补助外,由河源市东源县财政统筹安排。
2.10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合同段。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应同时具备: 一、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二、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以上资质。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上述第2.10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且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须有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园林绿化等),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经营范围有以上其一即可,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个,牵头人为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3.4投标人(包括总承包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以及设计咨询单位(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审查单位、初步设计实施单位)。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有效的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31日至2019年06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持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下载地址:http://www.gzggzy.cn,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表上签名盖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此项不需提供);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园林绿化相关营业执照若可供查询的二维码的新证,营业执照上没有明确的营业范围,则须提供扫描二维码之后的营业范围附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查询的营业范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成员提供);
(7)联合体协议书原件(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上述资料(2)至(7)项各壹份装订成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提交,并在报名现场提供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的原件供核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在网站媒体上公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或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东源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河源市东源县县城建设二路社区服务中心
邮 编:517000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62-8831035
电子邮箱:dy883103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中国)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02号西侧A栋201房
邮编:510630
联系人:肖工
电话:020-87037139
传真:020-87037136
电子邮箱:525178029@qq.com
招标人:东源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中国)
2019年5月31日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