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中国)
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广州市市政设施应急抢险指挥中心项目工程检测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市政设施应急抢险指挥中心项目工程检测服务(第二次)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7-440105-47-03-00923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市政设施应急抢险指挥中心项目工程检测服务(第二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道昌岗中路168号
2.1.3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7057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5735 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拆除原有5层钢筋砼办公楼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迁移场地6棵大树;新建一幢建筑,总建筑面积21436.6㎡,其中地上17层建筑面积13547㎡,地下3层建筑面积7889.6㎡;建筑高度64.9m;基坑开挖深度为14.0~17.2米,最大单跨跨度为9.9米。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对广州市市政设施应急抢险指挥中心项目施工进行检测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招标主要内容包括:
(1)见证取样检测(包含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砂浆性能检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含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包含混凝土强度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等。具体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以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
(2)负责完成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督抽检的检测工作。
(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含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2.2.3技术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具体以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为准)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为止,确保检测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
2.2.4检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含暂列金):315.5791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证书。
3.1.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 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能力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3投标人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机构”中的单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附件二),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主办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6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3 月 2 日 00 时00分至 2019年 3月 8 日 23 时 59分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设立报名环节,采取 网上报名方式 进行投标报名
发布招标公告及网上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 年 3 月 2 日 00 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及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 3月 8 日 23 时 59分
网上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报名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83809823;
地址:广州市大沙头二马路8号。
5.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
地 址:广州市大沙头二马路8号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20-83809823
邮 编:510000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中国)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02号西侧A栋201房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0-87037139
邮 编:51050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监督电话:020-28053283
邮 编:510000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