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中国)
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信息公告表 | |||
公告编号 | 工程编号 | ||
工程名称 | 龙湖区第三批新津街道陈厝合片区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龙发复【2019】36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金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体会(中国) |
设计单位 | 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
联系人 | 纪先生、许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8899342、89825835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陈厝合片区。 | ||
建设规模 | (1)建设宁和街全长1723.12m,路面宽度12m,人行道宽度0~4m;(2)泰和街(南和一巷—嵩山路)全长375.82m,路面宽度7.5m,人行道宽度0~2m;(3)南和一巷(长江路—宁和街)全长214.5m,路面宽度7m,人行道宽度0.5~2.5m;(4)联和街(庐山路—南和一巷)全长211.45m,路面宽度3-11m;(5)东和八中街(永和街—黄河路)全长375.4m,路面宽度6~8m,人行道宽度0~1m;(6)安和街(黄山路—泰山路)全长537.76m,路面宽度10m,人行道宽度0~3m;(7)东新中街全长775.22m,路面宽度10m,人行道0~3m。路线总长4213.304m;(8)陈厝合广场面积约 4783.38 ㎡;(9)庐山路宁和街交界十字路口信号灯 4 处。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173.82万元,施工图设计费为1379949.13元,建安费为45297519.64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奖补及村居自筹。 | ||
招标内容 | 龙湖区第三批新津街道陈厝合片区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工程施工(根据有关单位确认的施工图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并配合移交项目单位)。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在投标之日已加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的“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在职职工)。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建筑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二、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以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的为准。五、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下载。六、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会时,必须由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加盖牵头人公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二》准时到场参加。未按以上要求出席及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73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 0754-88260393 |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 0754-88263673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9-12-24 | ||
招标人(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