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中国)
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广东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环保督查茶园整改植被恢复工程磋商邀请函
华体会(中国)(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环保督查茶园整改植被恢复工程(项目编号:GDKX-DL-潮州【2020-005】)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参加磋商并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DKX-DL-潮州【2020-005】
二、项目名称:广东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环保督查茶园整改植被恢复工程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为广东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主要集中分布于保护区缓冲区与核心区内的部分林地,涉及使用乃兴公司租赁土地、望京坪村、曾厝村、径仔村、铁炉坪村、冬瓜坪村等范围内的林地,面积共40.657公顷(609.9亩 )。森林植被主要包括两类区域,一类是现状为茶园区域;另一类是无立木荒山区域。(具体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29766.9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11690.02元,暂列金额为人民币135584.71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投标人报价时应按招标人给出的金额全额填报,如填报超过或减少则视为无效投标。
3、工期: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种植任务,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抚育工作。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函)
2、供应商必须具有造林绿化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3、广东省外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2月25日起至2020年3月2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华体会(中国)(详细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锦江花园19号铺面广东科信三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还须提供工商局网站 “企业基本资料查询”或“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广东省外投标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广东省外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页中打印投标人“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广东省内投标人的,本项不须提供);
以上文件一式两份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0年3月6日上午9时30分。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锦江花园19号铺面广东科信三楼。
九、磋商时间:2020年3月6日上午 9 时 30 分。
十、磋商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锦江花园19号铺面广东科信三楼。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购人联系电话:1990289566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体会(中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8-2809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