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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政设施应急抢险指挥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华体会(中国) 浏览: 发表时间:2018-12-11 00:00:00


 

 

广州市市政设施应急抢险指挥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7-440105-47-03-009234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 现对广州市市政设施应急抢险指挥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市政设施应急抢险指挥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

    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020-83809823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中国)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8703713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2805328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道昌岗中路168号 

四、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7057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5735 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拆除原有5层钢筋砼办公楼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迁移场地6棵大树;新建一幢建筑,总建筑面积21436.6㎡,其中地上17层建筑面积13547㎡,地下3层建筑面积7889.6㎡;建筑高度64.9m;基坑开挖深度为14.0~17.2米,最大单跨跨度为9.9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主体工程、主体建筑装饰(含地上室内装修部分)、人防工程、安装工程(含电气、电梯、给排水、消防水、消防报警、通风、弱电、气体灭火及机械停车等工程)、室外配套工程、迁移场地6棵大树、拆除原有5层钢筋砼办公楼(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料代工)等施工总承包,包括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的资料汇总、整理等;协助业主取得政府部门要求办理的相关文件。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3、招标控制价:132013960.55元。  

4、项目编号:JG2018-7795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八、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121100002019149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九、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起始件时间:201914830201914 930 

2、开标时间:201914930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为人民币 500 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11.2的要求提交资料。若资料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企业库内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83809823 

地址:广州市大沙头二马路8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示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九、其它 

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计取相应税率。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二十、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人: 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 

                                  招标代理: 华体会(中国) 

期:2018年12月11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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