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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首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华体会(中国) 浏览: 发表时间:2018-10-29 00:00:00


 

 

1. 招标条件 

榕城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首期)工程已由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榕发改[2018]40号文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区级教育专项资金解决。招标人为揭阳市榕城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榕城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首期)工程位于榕城区榕东仙彭路以西、后沙路以南。项目占地3102平方米,建设六层综合楼一幢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面积约6296.64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附属配套工程以及外电(包括高压线路,变、配电设备等)申报、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说明及《招标控制价》内容。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7238646.42元。施工期限为365个日历天。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类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3.2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拟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房建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 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至少还应包括: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造价员、材料员、机械员各1名,上述人员都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5 上述人员都应具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供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材料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提供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报名时可网上核查)。 

3.6 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 

3.7 自2015年1月以来中标(承建)过一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施工承包合同载明合同价为准)。 

3.8 近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应在报名前提交由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人民币伍佰万元或以上的企业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等额资信证明原件、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提交银行证明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给招标人,非银行出具的及逾期提交的均不予接收。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拟任项目经理于2018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00分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7楼大厅报名窗口)报名。 

5.2 报名时须递交下列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A证)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委托的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本项不需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⑤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房建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⑥拟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⑦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造价员、材料员、机械员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⑧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⑨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如是已竣工验收的)〕;⑩招标人出具的收取企业资信证明原件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银行授信证明原件的有效凭证复印件,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资质证书除外)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对,投标申请人应予全面配合,否则不予受理;本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投标人必须按要求采用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原有模式与电子交易模式同步进行投标。 

5.3 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10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本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榕城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中国) 

联系人:黄先生 / 许先生;联系电话:0663-8656917 / 0754-89825835 

日期: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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