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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深海试验研究平台(自编1#科研主楼)二次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作者:华体会(中国) 浏览: 发表时间:2018-04-20 00:00:00


 

 

     根据发改高技[2013]2138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现对南海深海试验研究平台(自编1#科研主楼)二次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海深海试验研究平台(自编1#科研主楼)二次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0-89267093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中国)

    联系人:王工、张工  联系电话:020-8703713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监督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资讯科技园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为南海深海试验研究平台(自编1#科研主楼),二次精装修办公楼,办公面积20155.96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2774.99平方米,地上九层17380.97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强弱电、照明、给排水安装等配套工程。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  JG2018-2282      

2、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招标内容:南海深海试验研究平台(自编1#科研主楼)二次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包含方案设计、方案修改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竣工图编制及建设过程的配合服务等。

2)施工部分:南海深海试验研究平台(自编1#科研主楼)二次装修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完成南海深海试验研究平台(自编1#科研主楼)二次装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2)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4)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5)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试验(注: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6)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7)必须配合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施工全过程中所进行的建筑物沉降观测工作。

4、管理目标

1)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安全文明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要求。

3)工期目标: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具体设计及施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5、招标控制价:1193.67万元,其中:

1)施工费招标控制价:1150万元;

2)设计费招标控制价:43.67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收标与信息录入及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8420 00 00分至 2018 5 14  11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收标与信息录入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8 514 10 00分至2018  5   14   11 00分。

3、开标时间:2018  5  15 9 00分。

4、收标与信息录入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与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2楼)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提交下列资料方能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递交)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的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缴纳招标文件费,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500,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施工单位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执行。

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0、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监理和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三、投标经济补偿:不补偿。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异议受理电话:020-32335865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64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六、其他: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4、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5、前期咨询单位:无

6、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7、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南海深海试验研究平台(自编1#科研主楼)二次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我单位(含联合体成员)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十、与本公司(含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联合体各方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南海深海试验研究平台(自编1#科研主楼)二次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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