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中国)
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华体会(中国)(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计算机中心机房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KXST20171001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计算机中心机房修缮工程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计算机中心机房修缮工程,具体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和施工图纸;
2、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免费质保;
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完成工程施工、供货、安装和调试并交付用户验收使用;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13376.41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工程施工以及所提供产品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查询时间为公告之日前三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12月29日至 2018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 11:30分,下午15:00时至17时00分,前往汕头市龙湖区嘉华大厦14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8年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嘉华大厦1401。
九、开标时间:2018年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嘉华大厦1401。
十一、公告期限:2017年12月29日至 2018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洪先生,18023250547;
采购代理机构:华体会(中国),郑工,17725763562。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