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中国)
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华体会(中国)受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广州市天河区2015年交通设施正常维护工程(标志、标线部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DKX2015030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04月02日至2015年04月09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GDKX20150301。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广州市天河区2015年交通设施正常维护工程(标志、标线部份)。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
5. 服务期限:1年。
6. 采购预算:199.1584万元。
7.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8.
广州市天河区2015年交通设施正常维护工程(标志、标线部份)
9.
10.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12.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
13.
3、2012年1月至今,投标人须独立完成过质量评定合格的城市市政道路交通设施正常维护业绩,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的时间为准。须提供交通设施维护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出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要点需包含金额、时间、交通标志、标线)、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及业绩所属的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
4、投标人须承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并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15.
5、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
16.
6、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格式详见广州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17.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采购代理联系人: 王工、赵工电话:020-87037139 传真:020-87037136
19.
20.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4月02日起至2015年04月2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华体会(中国)(详细地址:燕岭路202号西侧A栋201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1.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
2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燕岭路202号西侧A栋201房。
23.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
24. 开标评标地点:燕岭路202号西侧A栋20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燕 | 采购人联系人: 王英杰 |
电话:020-62818592 | 电话:020-85576440 |
传真:020-62818589 | 传真:020-85576440 |
联系地址:燕岭路202号西侧A栋201房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 |
邮编:510507 | 邮编:510655 |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福利支行 | |
帐号:800205447408011 |
华体会(中国)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