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中国)
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华体会(中国)受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委托,对2、8号楼电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KX20150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2、8号楼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约99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电梯3台医用电梯,电梯编号:L1-3。
2、主要技术参数:(1)电梯速度1.0m/s;(2)额定载重量1600kg;(3)电梯布置形式:单梯;(4)电梯行程(提升高度):L1:10.8米,L2:14.4米,L3:17.4米;(5)服务楼层:L1:1~4层,L2:1~5层,L3:1~6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9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只能以一个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商标相同的为同一品牌,商标不同的为不同品牌);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获准从事医用电梯制造。
7、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等级为B级或以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可凭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及本公告第五点“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到华体会(中国)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可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及本公告第五点“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到华体会(中国)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月14日9:30分起至2015年1月19日16:00分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华体会(中国)(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02号西侧A栋2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3日0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02号西侧A栋201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2月3日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02号西侧A栋2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张工 采购人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020-87037139 电话:020-61650080
传真:020-87037136 传真:020-6165000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新燕
202号西侧A栋201室 岗路13号大院行政楼2楼总务科
邮编:510507 邮编:510310
开户行:广州银行福利支行
帐号:800205447408011
采购人: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华体会(中国)
日期: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