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中国)
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普宁市里湖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1.2 招标人:普宁市里湖镇人民政府
1.3 项目位置:普宁市里湖镇
1.4 招标范围:普宁市里湖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排污管道长约12.0km;污水厂项目占地面积13334 平方米,污水处理能力为1.0万m3/日,设计采用A2/O微曝氧化沟工艺,设计排放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污泥处理后的含水率为60%。
1.5 合同范围: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
1.6 项目批准建设单位及批准文号:普发改行审[2014]42号。
1.7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8 勘察设计费:暂定250万元
1.9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2、投标资格
2.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乙级或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项资质为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不具备副项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在投标时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需具备主项资质,且联合体任何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投标。
2.2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
2.3 申请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2.4 投标申请人在2014 年 10 月 15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必须从其基本账户向招标人指定账户划入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收款人:普宁市里湖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农行普宁市里湖支行,账户:44147801040000320),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5 外来申请人须在报名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2.6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合格申请人多于5名(含5名),取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3、购买招标文件
3.1 申请人须于2014年 10 月 16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九楼,下同)报名。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3.1.1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1.2申请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3.1.3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3.1.4招标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
3.1.5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3.1.6申请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1.7外来申请人备案登记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3.2 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3.3 2014年 10月 16 日至 10 月 22 日(上班时间),招标人在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5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13日上午 10时 00 分至 10 时 30分止,地点为: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费用
5.1 勘察设计费用:详见招标文件。
6、工期
6.1 勘察设计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媒体: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里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中国)
地址: 广东省普宁市里湖镇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93号704房
联络人:黄先生 联络人:周先生
电话号码:13687461603 电话号码:18925652883
招标人(盖章):普宁市里湖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