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中国)
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一.招标条件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宿舍及师生食堂特许经营权BOT建设项目由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普发改行审[2014]20号),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主体与施工总承包。资金来源采用BOT模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有意向并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宿舍及师生食堂特许经营权BOT建设项目
2. 建设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特许经营模式。
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学生宿舍楼3幢、师生食堂楼1幢建筑面积28000㎡并配套校内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习基地4000㎡,总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6600万元人民币(包括设施设备)。其中,本期建学生宿舍楼2幢建筑面积15684平方米、师生食堂楼1幢建筑面积50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695平方米,土建项目计划投资3920万元,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35952169.8元,设备投资66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4. 招标范围: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宿舍、师生食堂等项目在建设期和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组织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维护和债务偿还等内容。
5. 特许经营期:≤ 50年(不包括建设期)。
6、项目建设期:360日历天(本期)。
7. 工程建设地点为: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校区内。
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与项目总投资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引进资金的渠道,保证中标后项目资金如期足额到位,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3.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联合体单位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注册的法人企业。联合体的申请应满足下列要求:只能由二个联合体单位组成,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联合体其中一方须为投资方,另一方须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方;
4.投标人在递交报名申请资料前,应提供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相应额度不少于人民币800万元银行资信证明,该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人报名前15日历天内;如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以上资金及资信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多于5名(含5名),取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下述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①、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投资方和施工方均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④、银行资信证明(该原件报名时提交给招标人存档);⑤、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和联合体授权委托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⑥、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取消报名资格,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都必须提供)。
2.报名时间及地点:代理机构于2014年9月30日( 上午:9:00 —11:30,下午:2:30—5:30)在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九楼。下同)接受报名,并于2014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上班时间)发售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31日上午 10时 00 分至 10 时 30分止,地点为: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中国)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663--3879005 电 话:18925652883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〇一四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