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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华体会(中国) 浏览: 发表时间:2014-03-17 00:00:00


 

 

 

 

一、招标条件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工程,经普宁市发改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13]112号)并核准招标(普发改行审[2013]58号),招标人为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十六层框架结构一幢(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有关资料及说明);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31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820万元; 

建设地点: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内; 

计划工期:300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拟派建造师须有房建专业一级的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普宁市外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本项目工程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人授权委托报名人应为报名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2.报名时应提供: 

⑴建造师(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 ⑵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⑶被授权人的聘书或工作证复印件;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⑸备案登记手续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⑹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⑺以上资料一式3份,须加封面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应在报名前以企业基本银行账号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四十万元正汇入业主银行账号: 

户名: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账号:725057746512 

开户行:中国银行揭阳普宁支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  2014  3  21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到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见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地点为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代理机构:华体会(中国) 

法定代表人:林日阳                       法定代表人:陈诗玲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663-3879005                   联系电话:020-62818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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