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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公寓、师生食堂(BOT)建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华体会(中国) 浏览: 发表时间:2014-01-23 00:00:00


 

 

 

一、招标条件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公寓、师生食堂(BOT)建设设计项目由普宁市发改局批准建设并核准招标(普发改行审[2014]1号),项目业主为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框架结构二幢(学生宿舍楼一幢,约15000m2;师生食堂一幢,约5000m2),总建筑面积约20000 m2,计划投资总金额约4000万元人民币。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其他服务 

建设地点: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担任本项目建筑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报名当日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现场,被委托人应为报名企业的职工,且为报名企业的社保投标人员。普宁市以外设计单位报名前须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2.报名时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拟派项目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聘书或工作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4)外来投标单位备案登记手续复印件;(5)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注:以上资料一式3份,须加封面,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应在报名前一天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一万伍仟元汇入业主银行账号: 

户名: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账号:725057746512 

开户行:中国银行揭阳普宁支行 

四、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申请人于  2014  1  29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按招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到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见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地点为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代理机构:华体会(中国) 

法定代表人:林日阳                    法定代表人:陈诗玲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663-3879005                联系电话:020-62818592 

                         

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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