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中国)
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引韩济饶供水工程电梯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招标人为 饶平县凤江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57400.00元,包括电梯1部及其安装。
2.2项目概况:引韩济饶供水工程供水范围为饶平县沿海地区,具体包括黄冈、钱东、所城、大埕、柘林、汫州、海山等7镇,是为其提供城乡生活和工业用水而新建的引水工程。到设计水平年2030年,饶平沿海地区人口达到66.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1.6万人,工业增加值达301亿元,两项指标综合确定其供水对象定位为重要,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00)规定,本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
2.3交货地点:潮州市(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2.4交货期:90天
2.5工程建设项目的地点:潮州市。
2.6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
2.7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
2.8投标说明:
2.8.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内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而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
2.8.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8.3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项目唯一授权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2017年1月1日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罚黑名单;
3.3投标人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安装、修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第(五)点)。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需提供声明书,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八部分第(一)点)。
4. 初步评审方式
4.1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其中资格评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申请人的初步评审条件满足初步评审标准,则该投标人的初步评审结果为合格。
(1)当满足初步评审标准的投标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初步评审标准的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
(2)当满足初步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②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项目唯一授权书。
以上文件一式两份在投标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3获取时间: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4获取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锦江花园19号铺面广东科信三楼
5.5获取方式:现场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21年3月30日9时00分至 2021年3月30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华体会(中国)(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锦江花园19号铺面广东科信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登记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7.1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
8. 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饶平县凤江自来水有限公司,电话:15323458685。
地址:饶平县黄冈镇上林溪割地段(迎宾大道中段)
投诉受理部门:饶平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768-7502656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岗黄冈镇河南大道4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华体会(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华体会(中国)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饶平县凤江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饶平县黄冈镇上林溪割地段(迎宾大道中段)
联系人:张吉汉
电话:15323458685
招标代理:华体会(中国)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锦江花园19号铺面广东科信三楼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68-2809136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