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中国)
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凤泉湖高新区城市展厅建设项目软件系统及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凤泉湖高新区城市展厅建设项目软件系统及设备采购 招标人为 潮州市中潮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285822.00元,
2.2项目概况:凤泉湖高新区城市展厅建设项目软件系统及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潮州市凤泉湖(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2.4交货期:60个日历天
2.5投标说明:
2.5.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内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而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
2.5.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5.3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其总公司或所属省级公司取得的证书、荣誉、业绩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对分支机构有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双方都需提供)。
3.2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如为联合体投标,以双方为准);
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罚黑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以双方为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超过2家。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九部分第(一)点)。
4. 初步评审方式
4.1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4.2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申请人的初步评审条件满足初步评审标准,则该投标人的初步评审结果为合格。
(1)当满足初步评审标准的投标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初步评审标准的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
(2)当满足初步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②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以上文件一式两份在投标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获取时间: 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
5.4获取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锦江花园19号铺面广东科信三楼
5.5获取方式:现场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 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开标时间:2021年4月30日 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6.4开标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锦江花园19号铺面广东科信三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华体会(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中潮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3326953833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中国)
联系人:林工
电 话:0768-2809136
日期:2021年4月9日
附件1: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联合体各方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
c.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六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二 份。
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成 员 名 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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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