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中国)
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华体会(中国)受汕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汕尾城乡金融中心大厦一层电梯大厅及九层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GDKK202309004
二、 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城乡金融中心大厦一层电梯大厅及九层装修工程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25795.01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1 | 汕尾城乡金融中心大厦一层电梯大厅及九层装修工程 | 签订合同后45个日历天内 | 人民币825795.01元 |
备注: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 供应商资格: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④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⑤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不得参与同一合同下的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6.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7.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且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说明:
1.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任意一种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供应商应在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在招标信息专栏-资料下载专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携带至华体会(中国)(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十二层1201房)。报名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标书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华体会(中国);开户银行:广州银行福利支行;账号:8002 0544 7408 011,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20-87037139,周先生。)
②线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在招标信息专栏-资料下载专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kexin@126.com)。报名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标书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如需邮寄采购文件则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共计人民币56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陆拾元整)【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华体会(中国);开户银行:广州银行福利支行;账号:8002 0544 7408 011,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7037139,周先生。)
3.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9月27日起至2023年10月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华体会(中国)(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十二层1201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14:30
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十二层1201房
十、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14:30
十一、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十二层1201房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9日止。
十三、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一)采购单位:汕尾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汕尾市区相香洲西路北侧雅苑阁B栋一至七层 | |
联系人: 彭小姐 | 联系电话: 0660-3259474 | |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中国)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十二层1201房 | |
联系人:周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037139 |
华体会(中国)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