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中国)
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根据相关文件的批复,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东风经济联合社现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东风经济联合社消防站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东风经济联合社消防站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东风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 34006301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
招标代理机构:华体会(中国)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0-870313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东风村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的面积为1736.61平方米,地上3层,建筑高度为18.80米,主要内容为建筑结构、装修,安装部分为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及防雷接地工程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最高投标限价和项目编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2.1招标内容、规模: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东风经济联合社消防站项目,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为:4673568.72元。
4、项目编号:GJJLZB-2023-006。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3日 00 时 00 分至2023年11月29日23时59分。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 每天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已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详见附件二),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购买地点:华体会(中国)(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12层1201房)。
3、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上午9时30分,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地点:华体会(中国)(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开标室)。
4、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 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临时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华体会(中国)(网址:/)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东风经济联合社
异议受理电话: 34006301
地址:广州市海珠南洲街区东风村
十四、本公告及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华体会(中国)(网址: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十六、投标登记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七、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在三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7.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人: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东风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 华体会(中国)
2023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