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开发区宁西家园配套市政道路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作者:华体会(中国)
浏览:
发表时间:2023-10-31 00:00:00
- 项目名称:增城开发区宁西家园配套市政道路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622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时0分~2023年11月20日 9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78.194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的。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 3.1.3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3名;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1名成员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并且不得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担勘察任务的一方为准。 3.3 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市政或道路或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从事市政或道路或排水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工作年限以大学(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②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设计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应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 3.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 9时0分 - 2023年11月20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时0分 - 2023年11月20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 8时45分 - 2023年11月20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招标人:广州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华体会(中国)
- 联系人:杨工
- 代理联系人:李工
- 联系方式:020-61083629
- 代理联系方式:020-87037139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3282115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