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中国)
Guangdong Kexi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华体会(中国)受中共广东省委社会工作部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省委社会工作部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省委社会工作部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DKX202407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70371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广东省委社会工作部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处020-8718944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体会(中国)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工、李工020-87037139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省委社会工作部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遴选项目编号:GDKX202407004)进行公开遴选确定本项目政府采购定点采购的议价供应商。本次遴选项目的需求如下:
本项目省委社会工作部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遴选单位为中共广东省委社会工作部,遴选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潜在申报人进行公开遴选确定本项目政府采购定点采购的议价供应商资格。
2.1 名称与编号
2.1.1.项目名称:省委社会工作部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
2.1.2.遴选项目编号:GDKX202407004
2.1.3.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2.1.4.预算金额:约50万元
2.2需求
2.2.1.项目名称:省委社会工作部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
2.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2.2.3.工期:本项目自建设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共45个日历天。
2.3 遴选范围:根据遴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4 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
2.5 承包方式:本工程将由入围单位对遴选范围内的工程实行专业承包,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包材料废料运输费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和遴选单位要求配合的事项。在合同履行时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否则视为入围单位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申报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申报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报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申报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或提供《申报函》)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如申报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或提供《申报函》)
3.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申报函》;
3.5 参加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申报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报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3.6 信用记录:申报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申报(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报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 申报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报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遴选项目申报。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报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申报。提供《申报函》;
3.8 申报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9 申报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0 申报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1 申报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12 申报人已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装修工程、修缮工程”注册完成的;
3.13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行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4.1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遴选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日历天),每天9: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购买遴选文件:
1)购买遴选文件经办人,需提供一下: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3遴选文件获取方式: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任意一种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供应商应在本遴选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在遴选公告附件下载并填写“招标(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携带至华体会(中国)(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报名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标书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遴选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华体会(中国);开户银行:广州银行福利支行;账号:8002 0544 7408 011,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20-87037139,周先生。)
②线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在遴选公告附件下载并填写“招标(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kexin@126.com)。报名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遴选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标书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如需邮寄遴选文件则于本遴选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共计人民币56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陆拾元整)【遴选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华体会(中国);开户银行:广州银行福利支行;账号:8002 0544 7408 011,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7037139,周先生。)
4.4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项目遴选文件的申报人申报。
5.1申报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8月6日14:45-15:00。
5.2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6日15:00,地点为华体会(中国)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报文件,遴选单位或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遴选单位:中共广东省委社会工作部 | 代理机构:华体会(中国)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
联系人:张处 | 联系人:宋工、李工 |
电话:020-87189448 | 电话:020-87037139 |
华体会(中国)
2024 年7月30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