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wǎng)中國在線消息:7月16日,昆明市公安局通報了“昆明小學(xué)生‘賣淫’案”(以下簡稱“3·16”事件)的最新進展,涉案人員陳艷被依法判處治安行政拘留五日。
陳艷(化名)系劉仕華長女,在“3·16”案件中涉嫌賣淫,但一直未被證實。近日,在公安機關(guān)辦理劉仕華、張安芬涉嫌容留賣淫案件過程中,查證了其與幸某某、趙某某、徐某某三名男子有賣淫嫖娼的違法事實。公安機關(guān)根據(jù)情節(jié),已依法對此四人分別做出行政拘留,治安處罰罰款的處罰;對陳艷依法作出了治安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決定。
這是自本月7日昆明市公安局召開有關(guān)“3·16”案件新聞通報會后,有關(guān)此案進展的最新公布。
目前,劉仕華、張安芬涉嫌容留賣淫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編輯:鄧京荊 肖冠男 來源:中國日報社云南記者站(記者 李映青 實習(xí)生 郭安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