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wǎng)消息:3月1日15時,一男子攜帶一個塑料壺在昆明市北京路昆明市公安局正大門處將汽油澆在自己身上,欲點火自焚,被公安、武警及時阻止,沒有發(fā)生人員傷亡事件。
經初步調查,該名男子系內蒙古呼倫貝爾市人,因語無倫次,不能控制行為,過激行為可能系精神障礙所至。目前,相關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來源:中國日報云南記者站(記者 李映青 Angelia) 編輯:單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