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逼供趙作海的5名民警近日將被起訴,另有1名副局長涉嫌玩忽職守罪已被起訴。
負責辦理此案的商丘市睢縣檢察院印發(fā)的《起訴意見書》(睢檢反瀆移訴【2010】3號)顯示,趙作海當年被輪番審訊并體罰33天,還遭到手槍恐嚇。為認罪,趙作海曾讓妻子尋找別人尸骨冒充是趙振裳的。
案情回顧
被害人回家,“殺人犯”昭雪
還記得“趙作海案”嗎?
那是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xiāng)趙樓村趙振裳的侄子報案,其叔父離家后失蹤4個多月,懷疑被同村的趙作海殺害。
1999年5月8日,趙樓村村民挖井時發(fā)現(xiàn)一具無名尸體,警方遂把趙作海作為嫌疑人刑拘。
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作海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省法院于2003年2月13日作出裁定,核準商丘中院上述判決。今年4月30日,趙振裳突然回到趙樓村。
5月8日下午,省法院張立勇院長主持召開審委會,宣告趙作海無罪。
追責
涉案民警“犯罪事實清楚”
據(jù)了解,趙作海錯案被發(fā)現(xiàn)后,商丘市檢察院于5月7日進行初查,5月11日對李德領(lǐng)(外逃)、周明晗、郭守海涉嫌刑訊逼供犯罪立案偵查。5月13日對羅明珠、王松林涉嫌刑訊逼供犯罪補充立案偵查。5月15日對丁中秋涉嫌玩忽職守犯罪立案偵查。
隨后,商丘市檢察院指定睢縣檢察院辦理此案,睢縣檢察院于6月9日對司崇興立案偵查。
目前,犯罪嫌疑人羅明珠、王松林、郭守海、丁中秋被商丘市檢察院取保候?qū)?,周明晗現(xiàn)押鄭州市鐵路公安處看守所,司崇興被睢縣檢察院取保候?qū)?,有投案自首情?jié)。
《起訴意見書》稱:“羅明珠等5人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在辦案過程中刑訊逼供,造成了嚴重后果,其行為已涉嫌刑訊逼供犯罪。丁中秋身為國家機關(guān)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其行為已觸犯涉嫌玩忽職守犯罪”,“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回訪
趙作海不確定是否繼續(xù)索賠
昨日,趙作海告訴記者,睢縣檢察院檢察官在6月底告訴他,羅明珠、王松林、周明晗、郭守海、司崇興刑訊逼供、丁中秋玩忽職守一案,已由該院瀆偵局移送起訴。他還有權(quán)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對此,趙作海說他目前最關(guān)注的是給孩子蓋房子、娶媳婦,追不追究當年刑訊逼供他的民警的責任是公家的事。而對于是否提起訴訟要求賠償,他準備找個律師問問,如果可以,那就繼續(xù)索賠。
昨日,柘城縣檢察院的有關(guān)人士告訴記者,此案確實由睢縣檢察院辦理,他了解到6名嫌犯近日將被公訴到法院。而商丘市和柘城縣公安局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官稱,這6人在趙作海案發(fā)生后就不在單位了,至今沒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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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作海冤案的6名嫌犯
《起訴意見書》顯示:犯罪嫌疑人羅明珠、王松林、周明晗、郭守海、司崇興涉嫌刑訊逼供犯罪、丁中秋涉嫌玩忽職守犯罪一案,現(xiàn)已偵查終結(jié)。
羅明珠
今年42歲,現(xiàn)任商丘市公安局紀委審理室主任。偵破趙作海故意殺人案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隊長。
王松林
46歲,現(xiàn)任商丘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三大隊副大隊長。偵破趙作海案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司崇興
47歲,現(xiàn)任柘城縣公安局經(jīng)偵大隊副大隊長,三級警督。偵破趙作海案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周明晗
38歲,現(xiàn)任柘城縣公安局控申大隊指導(dǎo)員。偵破趙作海案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干警。
郭守海
60歲,1996年調(diào)至柘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任民警至今。
丁中秋
51歲,2001年至今任柘城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wù)副局長,本屆柘城縣政協(xié)委員。1997年至2001年任柘城縣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
來源:河南商報 編輯:馮媛